1.若f(n)=1+
(n∈N*),則當n=1時,f(n)為
(A)1 (B)![]()
(C)1+
(D)非以上答案
1數學歸納法是一種只適用于與正整數有關的命題的證明方法;
2用數學歸納法證明命題時,兩個步驟缺一不可,且書寫必須規范;
3兩個步驟中,第一步是基礎,第二步是依據.在第二步證明中,關鍵是一湊假設,二湊結論
例1:已知
,證明:![]()
.
例2、求證:![]()
例3.是否存在正整數m使得
對任意自然數n都能被m整除,若存在,求出最大的m的值,并證明你的結論。若不存在說明理由。
例4.平面內有n
個圓,其中每兩個圓都相交于兩點,且每三個圓都不相交于同一點,求證:這n個圓把平面分成
個部分.
例5.設f(k)滿足不等式
的自然數x的個數
(1)求f(k)的解析式;
(2)記
,求
的解析式;
(3)令
,試比較
與
的大小。
3.用數學歸納法證明:
時, ,第一步驗證不等式
成立;在證明過程的第二步從n=k到n=k+1成立時,左邊增加的項數是 .
2.用數學歸納法證明2n>n2 (n∈N,n³5),則第一步應驗證n= ;
1.已知某個命題與正整數有關,如果當
時該命題成立,那么可以推得
時該命題也成立.現已知
時該命題不成立,則( )
A
時該命題成立
B
時該命題不成立
C
時該命題不成立 D
時該命題成立
3.特別注意:(1)用數學歸納法證明問題時首先要驗證
時成立,注意
不一定為1;
(2)在第二步中,關鍵是要正確合理地運用歸納假設,尤其要弄清由k到k+1時命題的變化
2.探索性問題在數學歸納法中的應用(思維方式): 觀察,歸納,猜想,推理論證.
數學歸納法是一種證明與正整數n有關的數學命題的重要方法.
1.用數學歸納法證明命題的步驟為:
①驗證當n取第一個值
時命題成立,這是推理的基礎;
②假設當n=k
時命題成立.在此假設下,證明當
時命題也成立是推理的依據.
3結論.
9. 已知定義在R上的函數
和數列
滿足下列條件:
,
![]()
其中
為常數,
為非零常數。
(1)令
,證明數列
是等比數列;
(2)求數列
的通項公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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