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昆和小明相約玩一種“造數”游戲.游戲規則如下:同時拋擲一枚均勻的硬幣和一枚均勻的骰子,硬幣的正、反面分別表示“新數”的性質符號(約定硬幣正面向上記為“+”號,反面向上記為“-”號),與骰子投出面朝上的數字組合成一個“新數”;如拋擲結果為“硬幣反面向上,骰子面朝上的數字是4”,記為“-4”.
(1)利用樹狀圖或列表的方法(只選其中一種)表示出游戲可能出現的所有結果;
(2)寫出組合成的所有“新數”;
(3)若約定投擲一次的結果所組合成的“新數”是3的倍數,則小昆獲勝;若是4或5的倍數,則小明獲勝.你覺得他們的約定公平嗎?為什么?